21.8 电气防护和接地


21.8.1 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、电力变压器、射频应用设备等电气设备之间,应保持必要的间距,并符合下列规定:

    1 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21.8.1的要求;

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

注:1 当380V电力电缆<2kVA,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,且平行长度≤10m时,最小间距可以是10mm;
        2 电话用户存在振铃电流时,不能与计算机网络在同一根对绞电缆中一起使用;
        3 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,系指两根不同的线槽,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。

    2 综合布线电缆、光缆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20.7节的有关规定。

21.8.2 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,综合布线系统线路的保护,应符合本规范第11.9节的规定。

21.8.3 当缆线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,电缆或光缆的金属护套及保护钢导管应接地。

21.8.4 综合布线的电缆采用金属线槽或钢导管敷设时,线槽或钢导管应保持连续的电气连接,钢导管应接地,金属线槽及其支
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相连。

21.8.5 综合布线系统的配线柜(架、箱)应采用适当截面的铜导线连接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装置,也可采用竖井内接地铜排引至建筑物共用接地网。


条文说明

21.8 电气防护和接地

21.8.1 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要求,是参考《商用大楼电信通道和间距标准》TIA/EIA569标准制定的。
    当建筑物在建或已建成但尚未投入运行时,为确定综合布线系统的选型,应测定建筑物环境的干扰场强度,根据取得的数据和资料,选择合适的器件和采取相应的措施。
    光缆布线具有最佳的防甩磁干扰性能,在电磁干扰较严重的情况下,是比较理想的防电磁干扰布线系统。

21.8.5 综合布线应有良好的接地系统,且每一楼层的配线柜都应采用适当截面的导线单独布线至接地体,也可采用竖井内集中用铜排或粗铜线引到接地网。不管采用何种方式,导线或铜导体的截面应符合标准,接地电阻也应符合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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